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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院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书育人工作中心地位,深化“以生为本、全员育人”的理念,全面持久地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全过程地加强纪律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书与育人是全院的中心工作,是每一位教职工的基本职责。做好并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是全院每一位教职工与学生的重要任务,是保障与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措施。
二、教研室是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与育人工作的基层组织,应全面落实并进一步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备课、讲课、实验与实习、听课与评课、考核与评定学生成绩等环节中的组织与管理作用,对以上教学环节进行检查考核并登记,作为考评教研室工作与教师工作的依据。没有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无记录的教研究室不能参与先进集体的评定,该教研究室的教职工不能参与先进工作者与年度考核优秀的评定。
三、教师是教书育人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教书育人的主导作用。教师对所承担课程教学的每一堂课负有组织管理责任,对旷课、迟到等违纪行为应进行教育,责令行为人写出书面认识材料并保存,作为教师教书育人的考评参考材料,于课程结束时统一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在课程结束时应提交一份对该班课堂表现的鉴定材料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提交而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教师不能参与先进工作者与年度考核优秀的评定并给予通报。
四、教师因疏于管理导致课堂纪律松懈及教学事故的,学院将追究相应责任,其中受学校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先进工作者与年度考核优秀的评定,并扣发年终奖每次100元;受学校三级教学事故处理的,年度考核只能评定为基本合格,受学校二级及一级教学事故处理的,年终考核只能评定为不合格,年终奖分别按学校规定扣发。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教风学风建设中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工作月月评、“一做三创”等多种活动,组织对课堂教学、学生宿舍管理、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进行督查,对结果进行分析与统计,及时通报。
六、建立班主任例会通报制度,班主任例会每半月一次。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班主任在例会上应对院学生工作、班级情况进行通报与交流。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班主任对重大、突发的事情应及时向学院汇报,因疏于管理或未及时汇报而致使事态严重化的,学院将追究相应人的责任,情节与责任比照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七、加强班级工作的管理,认真开展班级工作月月评,每月从各年级分别评选出一个“管理之星”班级,每学期每年级评选出两个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每学期应至少获得两次“管理之星”称号。
八、加强宿舍管理,认真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对各寝室的学习风气、团结互助精神、卫生健康状况、组织纪律、参与集体活动等进行评定,每学期评选出8-10个文明寝室进行表彰,同时每月由各班级自行评定出一个黄牌警告寝室,予以通报教育。黄牌警告寝室不能参与评选。每学期同一寝室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定为黄牌警告寝室的,该寝室同学在该学期中不能参与各类奖学金、资助金的评定,不能列入入党考察及各类评优评先范围。
九、加强自律教育,提倡学生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各年级允许两个条件较好、自律性强的班级申请自律班级,每班三个寝室申请自律寝室。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定为自律班级和自律寝室的,可参与“管理之星”及先进班级、文明寝室的评定,不参与黄牌警告寝室的评定。
十、自律班级与自律寝室应强化自我管理,努力营造一个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环境,保障和促进同学全面发展。自律班级一学期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留级生、出现八人重修、一次打架等恶性事件的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则该班自律班级资格自动取消。自律寝室一学期一人出现留级或2 人重修及其它受严重警告处分(含严重警告处分)以上处分的,则自律寝室资格自动取消。自动取消了自律资格的班级班委与团支部主要成员、自律寝室人员在该学期中不能参与各类奖学金、资助金的评定,不能列入入党考察及各类评优评先范围。
十一、学院学生实行晚自习制度与统一息灯制度。各年级学生在星期日至星期四每晚的7:00—9:00为晚自习时间(大四学生实习期间除外),各班级各寝室各个同学应自行参加晚自习;在11:30-12:00之间为统一息灯时间,由各寝室自行息灯,各班督查。在规定时间内,举办其他集体性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否则按违纪处理。晚自习期间,寝室禁止打牌、玩电脑、看电视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两次通报批评,三次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与记大过处分,列入学生档案。受学院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该生当年不能参与各类奖学金、资助金的评定,不能列入入党考察及各类评先范围。
十二、学院实行奖励制度。每学期开学初学院召开学生表彰大会,对上一学期表现优秀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经费由学生活动经费开支;每学年初学院召开师生表彰大会,对上一学年表现优秀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经费由学院业务经费开支。表彰方案另行制定。